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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哥伦布的船停靠在岸边
单位:亿人民币
在各种有利条件下,BTOC模式下电子商务发展在中国也日趋理性的走向繁荣,从"老牌"ebay易趣,8848,到淘宝网等新贵,都在这样的大环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而在这样的一派繁华的交易市场背后,就个人认为,物流配送,依然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物流配送体系将成为BTOC模式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瓶径问题。我们现在就来探究一下目前国内物流配送的问题:
一、BtoC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与物流配送形式
目前,B2C电子商务的具体实现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直销模式;第二类以B2C亚马逊模式为代表。两者的流程示意分别见图一、图二。
图一中的模式指的是:"厂商网站"——传统制造型企业,在互联网上建设了自己的网站后,为便利消费者购买本企业产品的电子商务模式。这种电子商务模式的优点是,厂商熟悉自己的产品,能给顾客提供包括产品规格、品质、分类在内的全面信息,能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支持,同时厂商能控制产品的生产流程及存货水平,避免出现不能满足顾客需求的情况,也不会因为实施电子商务带来额外的存货风险。而它的不足主要体现在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提供的商品品种单一,顾客缺乏对同类产品的比较,且厂商应付数量小、批次多的B2C电子商务会对企业的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这类模式更适合B2B类电子商务活动或者那些产品较为特殊的行业开展B2C类电子商务。
图二中的模式指的是: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建立起产品生产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购物平台,在从产品的生产厂商处进货后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它的作用和地位相当于现实生活中一般的流通企业,只是与传统的流通企业相比减少了中间环节,并希望以此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是目前B2C类电子商务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这一模式的主要优点是网站提供的商品种类丰富、顾客选择余地大,所以更能吸引和留住顾客。而它的不足主要表现在购进销售所需的产品成本较高,且容易因为产品编制、顾客购买偏好转移等原因造成库存风险。同时也提高了电子商务网站对库存管理的难度。
图一、图二两种模式都希望通过减少中间环节、减少人员开支和经营场所的运行开支等手段来实现商品价格优势,从而吸引消费者。但是,目前电子商务使用的物流配送模式所带来的配送成本高、运货时间长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因此,电子商务活动中最大的障碍来自它的最后一段的物流环节——商品配送环节。
目前,国内B2C类电子商务所采用的物流形式主要有三类。
1. 邮政体系配送(特别是EMS体系)
是指厂商网站或虚拟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在其营业地点建立产品仓库,根据消费者网上购物清单和消费者家庭地址信息,办理邮政递送手续,通过邮寄手段(特别是EMS特快专递)将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① 普通邮递速度慢,而EMS服务收费偏高。② EMS特快专递服务,虽是"特快",也难以在购物的当天把货品送达,而这一点是大多数消费者非常关注的。③ 邮政体系服务水平偏低,容易造成包装破损、货物损坏。
2. 网站自建配送体系
是指网站在其目标市场上设置的送货点。即网站在网民较密集的地区设置仓储中心和配送点,网站根据消费者购物清单和消费者家庭住址信息,由消费者所在地附近的配送中心或配送点配货并送货上门。这种配送方式,虽然可以克服前一种模式"不够快"的问题,从而满足消费者"即购即得"的购物心理。但也存在如下问题:① 配送中心和配送点建设需要大量投资,将带来成本的增加,冲抵网络购物的优势。② 配送中心配送点需要建多少,事先难以确定。③ 存货带来库存风险。
3. 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
是指网站根据消费者网上购物清单和消费者家庭地址信息,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交通、运输、仓储连锁经营网络,把商品送达消费者的过程。采用这种送货方式,由于送货量往往较小,虽然送达消费者的时间较EMS快,但送货费用一般比EMS还高。
除此之外,网站采用以上三种物流形式均存在需要独自承担库存风险的不足。因此,如何突破以上三种模式,寻求新的物流实现形式,从而真正降低成本、提高配送能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
二、新的电子商务模式及其物流实现形式
根据传统流通企业和现代电子商务企业的特点与优势,笔者设计出了一种B2C电子商务的新模式,该模式不但体现了电子商务的特点,而且还充分利用了传统流通企业的渠道优势,将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新模式示意图见图三。
这一新的电子商务模式指的是:电子商务网站在其选定的若干个主要的目标城市中各寻找一家或几家传统流通企业(如大型超市、百货商店等)作为合作伙伴。网站根据传统流通企业所拥有的产品种类与库存量进行商品销售。网站与传统流通企业间通过网络进行实时地库存管理及信息传递。消费者在网上订货之后,网站从流通企业的库存中取得商品,再根据消费者所在地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递送方式:1)对于与有合作关系的传统流通企业在同一城市的消费者,将通过"同城快递"这类第三方物流企业将传统流通企业库存中的商品,递送到顾客手中;2)而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则根据就近原则,安排距消费者最近的传统流通企业通过邮政体系向顾客寄送商品。在对商品的所有权方面,网站只对配送过程中的商品享有所有权。商品在交由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之前的所有权属于流通企业,配送到消费者手中之后所有权属于消费者。
这样,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中,网站的作用类似于传统流通企业的网络销售部门,但又有别于它。这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的特点及优势有以下几点:
1.利用原有资源,抓住核心优势。
对于传统的流通企业来说,与网站合作就意味着自己多了一条销售渠道,而且,相对于自己建立网络营销部门来说,网站在网络营销领域更为专业,使传统流通企业能抓住自己的核心优势,不必为网络营销分散精力。合作将带来商品销量的增加和资金周转速度的加快,那么传统流通企业在向上游生产厂商采购商品的时候就能根据采购量的增加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获得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而在库存设计上,只要不改变产品的安全库存量,那么销量的增加就会转化为商品流转速度的加快,带来更快的资金周转率,而不会增加库存成本,最终使流通企业的利润增加。而对于网站来说,与传统流通企业合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流通企业的物流设施及供应链资源。通过合作,网站可以在不需要为库存管理烦恼的情况下,获得价格相对低廉的产品用于销售,有利于网站专注于其核心优势——网络营销。
2.规避风险,降低成本。
由于传统流通企业拥有完整的物流设施及供应链体系,网站就不需要重新建设,因此而节约了一大笔费用。同时,由于网站对库存商品不具有所有权,因此不需要承担商品的库存风险;对于流通企业来说,由于没有改变商品的安全库存量,库存风险与原来相比并没有变化。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商品的流转速度加快,因此带来的利润也相应增加,那么它的库存风险反而是降低的。
3.配送时间短、效率高。
在本方案中,对于与流通企业同城的消费者,网站采用与"同城快递"这一类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的方法,将商品配送到消费者手中。"同城快递"这一类物流企业普遍具有服务区域小,但效率高、费用低的特点,一般都能在一到两个小时之内将商品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对于小于两千克的物品,收费一般不会超过五元。因此很好的克服了配送时间长、费用高的缺点,非常适合这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而对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只要与网站合作的传统流通企业分布得足够广,也能达到与其他电子商务模式相比,更接近消费者的效果,通过从就近的流通企业将商品寄递的办法应该略优于其它电子商务模式。
4.既符合消费者目前的消费心理,又为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目前,制约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消费者本身的消费观念还相对落后。大部分消费者对这种虚拟的购物模式还处在还半信半疑阶段。而这种电子商务新模式,将虚拟的电子商务网站与传统流通企业实体的店铺、商场相结合,更加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目前的消费心理,可以大大打消了他们心中的顾虑,吸引更多的人尝试网上购物。同时,这种虚拟与实体相结合的模式也更利于网站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信心,为网站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解决电子商务售后服务的难题。
售后服务一直是困扰电子商务的难题。以往的电子商务模式往往由于与消费者相距太远或者投资售后服务中心费用太高而很难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从而大大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在新的模式中,网站可以委托传统流通企业代理其售后服务工作。这样,一来可以省去网站投资售后服务所需要的大笔开支;二来又只需要支付相对低廉的代理费用就可以共享传统流通企业的售后服务资源,为消费者提供很好的服务。
6.可以灵活的应对市场变化。
在这种模式下,由于网站对物流及售后服务设施没有一分钱的投资,而只是通过合同的方式利用这些资源,所以当市场情况出现变化时,网站可以灵活的调整自己的策略,重新选择目标城市、改变合作伙伴等。
但是,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也并不是完美的,新的形式必然带来新的问题,与其他电子商务模式相比,这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在实现过程中的主要难度在于:
1.合作伙伴的选择。
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是否能取得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合作伙伴的选择。"选择谁、选择多少?",都是这一电子商务模式应该考虑的问题。因此就需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合作伙伴的考察评审程序,通过这套程序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而要设计这么一套考察评审程序就需要电子商务企业掌握大量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拥有很强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和法律水平。
2.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是这种电子商务的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了解和管理各个合作伙伴的库存和销售情况,管理流通企业的供应链,对未来的销售做出预测并对商品的采购及分配做出规划,使之不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因此信息系统可以说是这种电子商务模式的核心。而信息系统的软件设计、各合作伙伴间的数据共享及培训合作伙伴使用信息系统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3.利益的分配问题。
网站需要和流通企业解决利益分配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商品定价、服务费用等问题。利益将如何分配是电子商务企业和众多合作伙伴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因此就要考验电子商务企业的谈判水平及谈判能力,这必然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4.风险划分的问题。
这种电子商务模式虽然可以比较好的解决库存风险,但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还有很多各类的风险。如在消费者退货后所带来风险如何划分等问题必然是电子商务企业与流通企业争论的焦点。因此是否能达成一个合适的风险划分标准也是合作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传统流通企业在短时间内不会消失,完全依赖网络的消费观念在短时间内也不会形成,这就给这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留下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为它现在的成功带来了保证,也为将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相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样的电子商务模式一定会在实践中取得成功。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5:07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当前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浅析
一、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的紧迫性
目前,企业信息化进程日趋加快,电子商务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人才培养的滞后,人才短缺已成为我国在发展电子商务所面对的诸多问题中最根本、最紧迫的。纵观国内外电子商务教育现状,我们应坚持需求导向、教育先行、学用结合、自主创新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分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这是保证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国内外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现状
目前,国内外均在电子商务的教育领域进行不断的探索。在美国,各大著名院校的计算机学院都开设了ECOMMERCE研究方向、专题。联合计算机方面和管理类的师资力量共同主办课程。其中美国著名的卡耐基梅隆大学在1998年,由工业管理研究院和计算机学院联合创建了电子商务学院,1999年宣布设立世界上第一个电子商务硕士学位。
我国在电子商务的教育方面也开始了一定的尝试,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于1998年曾对一些企业的市场营销人员进行了电子商务的培训,教学重点放在企业如何利用Internet、Intranet和Extranet来运作电子商务上。教学着重于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技术,如EDI技术、安全技术和网上支付技术等,同时介绍世界范围内的主要IT厂家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培训结果令学员和学校都为之一振,在此基础上,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工业外贸的双学位学生正式开设了电子商务课程。1999年12月,华南理工大学与IBM(中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正式合作开设电子商务学科。此项合作是基于对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将成为全球未来的重要经济模式之一的判断,是为了促进中国电子商务学科的发展,满足信息化时代对电子商务技术及人才的迫切而巨大的需求。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学科在IBM公司的软件技术及教学资料等方面支持下,从2000年9月起开设系列电子商务课程,培养"3+2"双学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同时面向企业培训电子商务经理人才,与IBM公司合作开发电子商务应用方案的原形系统,并将尽快充实电子商务科研力量,就电子商务的经济、商业、社会及政策等问题广泛开展科学研究,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等。
三、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设想
电子商务给人类提供了立足本土,开拓世界的机会,而针对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也应该本着立足本国联手世界的原则,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跟随世界发展动态,学校必须脚踏实地,积极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运作培养人才。
我们可以将国内需要学习电子商务的人员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IT领域中的技术人员,他们是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者,我国电子商务的积极推动者,对Internet、计算机等方面的科技知识十分了解,但是需要积极地充实商贸与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二是企业的决策者和各级领导,他们是推广电子商务的核心层,其领导的企业或部门将是电子商务的最终用户和受益者,他们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成本效益分析等管理知识,但是需要迅速了解电子商务涉及的其他领域的最新技术;三是在校的学生,他们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对电子商务有着极大兴趣,满怀希望涉足电子商务知识领域,他们需要在大学学习期间系统全面地学习电子商务涉及的知识;四是电子商务所涉及的不同领域的有关人员,由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技术面广,无论是计算机、网络通信、金融、物流、安全、税务、法律、外贸等等,对于交叉学科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跨学科知识的补充尤其重要;五是普通百姓,电子商务的基础知识,互联网的了解,从电子邮件到电子货币的基本使用,都是需要学习了解的。所以,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工作也应分不同层次、依照不同形式开展。
1、 集中培训。面向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利用集中时间全面讲授电子商务的系统知识。根据企业性质,有所侧重,进行专项培训。如IT业内人士,可以侧重于网络营销、供应链管理、企业重组、流程重建等方面;而一般企业领导应侧重于Internet、安全电子交易、数据库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组织开展的电子商务培训计划即属于此类。
2、 远程教育。由于时间、空间的限制,许多在职人员无法参加集中培训,恰好可以利用电子商务的形式,采用远程网络教育方式,利用Internet,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如"电子商务"、"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商务与安全支付"、"电子商务与物流"等课程,随时随地学习电子商务知识,在网上与专家讨论、与学员交流、完成作业、直至网上考试。国家教育部组织的远程网络教学试点,第一批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二十门课程即属于此类。目前,互联网上已有一定教学资源,如:二十一世纪电子商务网校(http://www.ec21cn.org),经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授权,面向全国在网上招收学员,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国家信息化培训证书》,作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一种资质证明。
3、 学科专业教育。着眼于未来世界范围内的全球竞争,电子商务将成为国际通行的贸易手段,让学生们在校期间就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的专业知识,了解电子商务的常见处理方式和运作手段,他们将成为电子商务专业人材,这对电子商务的普及和应用提供了可靠的人材保障,从而推动电子商务应用的普及和相关社会环境的发展。通过在高等院校内设置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研究方向、电子商务课程等,将电子商务的教学纳入国家高等院校本专科、研究生及MBA的教学计划中。北京市教委将电子商务列为三所高职学校的新设专业即属于此类。
4、 普及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站等传统的或电子的媒体,向社会宣传介绍电子商务的基础知识,不仅是高等院校和主管部门的事情,社会各界都应积极关注和支持,包括在中小学内进行宣传教育。
无论采用那种教育方式,我们的目的是培养在电子商务的现在与未来,新一代的集管理、计划、分析、编程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这些人才必须懂得工业、商业、流通、外贸、消费领域等的商业贸易的模式。能够在精确的成本效益分析基础上评价电子贸易时机;了解构建销售和服务的电子商务系统;知道如何利用电子商务管理稳定的客户群;懂得如何评价各种电子商务工具,如:http服务器、安全交易软件、防火墙、数据库等;知道如何签订支持电子商务的贸易合同;了解如何建立支持电子商务的财务会计构件;做到同时精通企业管理和通晓技术。
现有的电子商务教育中,在理论上阐述电子商务的实施与运作的较多,缺少电子商务的运作模拟环境。为更加逼真地模拟电子贸易协定、电子商务往来,体会电子商务的特点,分析新的方式下的成本与收益,提供一个网络环境下,由贸易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构成的多边贸易网操作平台成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必然。学员一边学习理论知识,一边在模拟环境下实际操作,深刻理解电子商务。国内一些高校已经陆续开发出一批电子商务模拟软件,但至今尚未推广应用。如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中心开发的电子商务模拟软件,可以完整地模拟BTOC和BTOB的整个交易过程,学生可以选择消费者、商场经营者、产品供应商、运输配送企业、认证中心或银行等角色进行模拟。模拟环境的建立,对于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在学校安装使用,也可以用于各种培训中心,还应该推广到电子商务的专用网站上。为确保电子商务教育与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同步,电子商务的教育应该与IT界企业共同联合,走教育、科研、实际应用一体化道路。同时加强与国际院校联手,把握电子商务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利于我们造就大批适应未来电子商务应用的人才。有了这些电子商务的高级人才,我国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中与先进国家并驾齐驱。
展望二十一世纪,人类将不可选择地进入信息化世界,不管是否愿意,不管是积极投入还是被拖着、拽着,这是历史的潮流。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是我们发展电子商务之本。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3: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沃尔玛的电子商务之路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3:56 回复(7)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国电子商务现状及应用对策
我国的电子商务应用,经历了从1996年以来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发展的良好条件和基础。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今年四月,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邦国在给第四届国际电子商务大会发来的贺辞中指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内容。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目前,政府上网工程已经取得很大成绩,政府机关带头接入互联网,并利用互联网进行政府采购,无疑是对电子商务应用的有力示范。今年,企业上网工程正式启动,这项工程将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几年来,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通信基础设施和电子产品制造业有了长足进步,信息技术应用规模迅速扩大,信息服务业务成倍增长,为发展网络经济,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1993年以来我国先后启动了金卡、金桥、金关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已取得显著成效,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电子支付,安全认证等电子商务基础条件有所改善。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已经有95%以上的业务实现了电子化,建立起支付清算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联合12家商业银行共建金融认证中心(CFCA)已于6月29日正式挂牌开通,奠定了我国发展电子商务最关键的网上安全支付基础。金融监管系统也在建立之中,地方性的认证机构亦陆续开通。
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法规引起普遍重视,国家有关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管理局、国家海关总署及国家高级法院等机构,开始研究电子商务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执法问题。各地方制定了一些专门的法规,部分的保证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目前,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联合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正在制定国家电子商务政策框架文件,它满足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争切需求,指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乃至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产生重要影响,将把电子商务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电子商务是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核心内容,如何发展和推动电子商务向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广泛渗透,既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能否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的驱动和主体,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未来经济运作方式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的应用,可以改变传统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模式,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减少流通环节,增加贸易机会,并推动企业和国民经济结构的升级,最终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发展。
要制定正确的指导原则,首先,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明确各级政府在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责任和作用;制定相应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通过规划,协调、组织和引导电子商务发展;制定电子商务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标准,并保持其一致性和连续性,监督其贯彻执行;通过政府信息化工程,带头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要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全民的电子商务意识。
要努力改善和创建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环境,包括政策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环境;市场环境;信息与网络安全环境等等。
我国电子商务仍处于初级阶段,只要我们更新观念,勇于创新,认真在使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上下工夫,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就会使我国的电子商务跨上一个新台阶。那么,网络经济时代就真正到来了。
随着新经济时代竞争的加剧和企业管理创新内在需求的不断扩大,加快电子商务(B to B)的进程已经成为我国广大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但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仍需研究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广大企业既要积极进取,科学的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又要面对现实,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一哄而起,避免重复我国企业建立ERP系统或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走过的许多弯路。
2.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还需建立一个功能强大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与其实现信息集成,为其提供必要的后台支持,以求动态查询、快速响应、及时服务,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3.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互联网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互联网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网上的交易体系、交易制度和权益保护、网上资金的流通、结算、支付和信用、物流配送体系、商品的流通体制与流通模式、商业银行的金融体制与服务模式、电子商务法规等方面的研究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权威、规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确保我国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3:54 回复(6) | 引用(0) 加入博采
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和征税问题
一、现行税收制度下电子商务征税所遇到的问题
电子商务按照商务交易的形态分为两种:(1)离线交易(offline)。交易双方以电子方式缔结合约、支付价款,货物和劳务则以传统方式提供。这种交易与邮购方式、电话定购并无实质差异,因其交易的实物流程并未消失,按现行税制对其征税并无多大障碍。(2)在线交易(online)。在网络上直接完成认购、支付价款、数字化信息商品的支付等全部交易过程,如在网上直接进行电子书籍、电脑软件的交易,完成金融服务和下载统计资料等。在线交易的特征是所有交易流程均由网络完成,赖以课税的基础实物流程流失,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税收难题。
(一)征税对象认定问题
1、交易行为难以认定
征税对象是征税的直接依据,是区分征税与不征税的唯一标准。在传统贸易活动中,征税对象的认定较为容易,因其所有的交易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商业凭证,如进口报关手续、销售凭证,即使没有商业凭证,税务机关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和信用证业务的变动检查其收支状况,以确定计税依据。电子商务则不然。电子商务较之传统贸易方式有两个显著特征:(1)流动性。网络是极度开放的空间,交易者可以在任何一个网站从事商业活动,只要付出低廉的变更费用就可随时更换网站、变更网址,在网络空间实现虚拟的即时流动,这种高速的不留任何痕迹的即时流动增加了税务机关对交易行为的认定难度。(2)隐蔽性。电子商务实现了数字和无纸操作,采用电子记账,再加上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的使用,计算机加密系统地开发和利用。极大方便了交易双方有效地隐蔽交易内容,逃逸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兼于法律和技术原因,无法进入加密程序,获得真实的纳税资料。
2、征税对象难以划分
凡征收流转税的国家,其税法对有形商品的销售、应税劳务的提供、特许权转让等都作了明确的划分,并实施不同的税收政策。但这一规定却无法适用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网络信息技术可将有形商品的销售,如图书、报纸、音像制品等直接转化数字形式提供,购买者只需在互联网上购买数据权、便可随时购买、游览或下载所需要的信息商品。例如,在传统贸易形式下,《英汉辞典》的生产、销售被看作是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但现在消费者可在网上购买数据库,就可直接得到它,那么政府对这种提供数字信息行为应视为销售货物还是应税劳务呢?应征收哪种税?如何确定其税率和纳税地点?目前国内税收理论界对此尚无定论,国际社会也是各有各的说法。美国财政部提议的课税细则中,对电脑程序出售所得作了一些规范。认为电脑程序供应商在出售数字化产品时,若事先约定顾客只能自己使用或仅可复制供公司内部使用,则这种所得应归类于销售货物所得;反之,若顾客有权大量复制甚至可以向他人销售,则这种所得应视为特许权使用费。从上述内容看,这一提案并不完善。同是网络销售,但却因购买者的购买意图不同,给予不同的定性,适用于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本身就违反了税收的公平和中性原则。况且销售方会因税负问题与购买方协调,以选择低税负的方式,对这一点,税务机关是无法控制的。
(二)居民税收管辖权难以落实
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征税的权力,其征税的依据是以纳税人是否与自己的领土主权存在着所属关系。依据属人原则确定的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是对自然人或公司居民的身份认定。各国现行税法对公司居民身份均以具体的建筑实体为判定标准,如美国、日本、法国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即凡在本国登记注册的公司为本国居民公司;意大利、中国等实行"总机构标准",规定公司的总机构若设在本国境内为本国居民;英国和加拿大则适用"管理中心标准",只要公司的实际管理与控制中心在本国即确定为本国居民,由于这一标准的实际操作有一定的难度,英国于1986年又增加了注册地标准。但上述理论和规则无法适用于电子商务:(1)从事电子商务的交易都是以各自的网址为标志,但网址不是具体的建筑实体,只是虚拟空间中的一个设定、一个符号,与通常的地理标志没有必然的联系,无法体现其与某一管辖区的所属关系,因而也就不可能作为居民税收管辖权所依据的连接因素。这也正是国际社会未将网址、服务器作为居民(公民)纳入征管细则的主要原因。(2)即使有具体的"住所"或"营业场所"的纳税主体,在利用电子商务交易时,因可以采用匿名的电子货币进行结算,不向税务机关申报,同样使居民税收管辖权针对电子商务的行使软弱无力。总之,电子商务出现后,动摇了居民的定义及其判定标准,从而导致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有了一定难度。
(三)国际税收管辖权相互冲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并行地域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但因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国的侧重又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经济层次较高,是典型的资本输出国和技术输出国,拥有巨大的境外收益,较为强调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而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有限,属典型的资本和技术输入国,来自本土的收益较多,所以多强调地域税收管辖权。因各国采用税收管辖权重叠所导致的重复征税,可通过签订税收协定方式予以免除。然而,在涉及到跨国电子商务时,重复征税问题却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和虚拟性。地域税收管辖权是以各国的地理界线为基准,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经济活动与特定地点间的联系弱化,尤其是在线交易。在离线交易中,由于涉及实体商品的出售,须有仓储、营运等具体场所,还能实行地域税收管辖权,而在线交易中,商业交易已不再存在任何的地理界线,如:医生通过网络系统向另一税收管辖区的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在网上只能看到这一活动的内容,至于登陆者所在地点根本无法确定。这无疑导致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争议。那么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是否可行呢?有的学者认为,既然地域税收管辖权已失去其合理性,那么在未来的电子商务环境下,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应有较重大的存在意义。本文认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只能是在一定范围有效,不论是电子商务的主要提供者发达国家,还是接受者发展中国家皆是如此。所谓范围是指有"住所"并兼具良好公德的国际电子服务供应商,但对于没有具体"住所"或公德较差的纳税主体,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则无效。因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除非纳税主体标识出自己的国籍,否则,单纯的网址、服务器根本无法体现其所在国。这一观点在(二)中已有陈述。显而易见,在所有因素都未确定、世界各国未达到统一共识的条件下,跨国电子商务的征税必然会引起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或是因多重税收管辖权重叠导致多重征税,或是游离于任何税收管辖权之外不承担任何税负。
(四)电子商务引发的其他税收问题
1、进口征税存在技术问题
通常,国际贸易中各国对商品的出口基本上实行免税政策,而由进口国征收进口税。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形商品的进口征税并无多大障碍,但在线交易问题较多。如软件、音乐、书籍、电影、新闻等信息类商品因不经海关可直接下载到消费者的电脑中,交易款项再由电子货币结算,海关无从把握税基的认定,征税成为空谈。为解决这一问题,有观点认为国际互联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在网上发挥着贸易公司或"虚拟商品"的作用,从理论上讲可对其行使税收管辖权,征收进口税。本文认为国际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只是提供了进出口贸易的平台,并不是真正进口商,对其征收进口税缺乏充足的理由。美国于1998年促成世贸组织通过"经由电子网络传送的数字化商品停止课征关税"的决议,一方面出于电子商务输出国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说明进口征税的技术难度较大。
2、电子商务成为逃避税的新途径
电子商务交易的特点和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尽完善,给逃避税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各国财政也因此蒙受损失。目前,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意见并不统一,美国出于本国利益98年通过了"因特网免税案",日本紧随其后;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基本上处于研究、探讨阶段。只有经合发组织(OECD)和以欧盟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坚持将电子商务视作提供劳务征收增值税。各国税收政策的不尽一致正契合了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简易性和极大流动性的特征,纳税主体只要花费较低的费用就可在低税区或无税区登记网址,从事商务活动,税源自然会从高税区流向低税区或免税区。如欧盟税收规定,通过电子商务提供劳务,应在提供地征税,即欧盟企业在欧盟区内提供电子商务须缴纳增值税,如在欧盟之外向欧盟区内提供服务则无需纳税。这样,欧盟企业就可利用设于欧盟之外的低税或免税区的服务器向欧盟成员国提供服务,以逃避纳税义务。电子商务隐蔽性的特征是造成逃避税的另一主要原因。电子商务实现了数字化和无纸操作,电子数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而加密技术的运用,使本已无形的商品和账目又多了一道保护屏障。税务机关无从知晓其交易内容和交易性质。不仅如此,电子货币的不可追踪稽查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对纳税主体的银行账户及其财务活动的审查权形同虚设。
二、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无论是网上交易的比重,还是绝对数额都很低,有专家认为征税恐怕不会给我国财政带来太大收益,却可能造成较严重的负面效应。因为目前很多网站都在吃老本,此时征税会迫使一些网站关门,导致延缓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有关部门也因此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持谨慎态度。但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讲,笔者认为我国在近几年内逐步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其原因如下:
(一)对电子商务征税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我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规费、罚没几个方面,其中规费收入、罚没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份额甚微,因此税收收入对国家财政收入具有决定性意义。虽然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还很低,如征税所带来的收益也较少,但从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迅猛势头来看,对电子商务长期免税势必会使我国的税收蒙受巨大损失。以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的美国为例,有消息称,美国的函购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上之后,政府每年大约损失各种税收约30亿美元。由此可见,当我国电子商务逐渐完善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免税或征管措施不力会导致多么大的损失。
(二)对电子商务征税是国际税收惯例及我国税法原则的需要。税收公平不仅是国际上的惯例,而且也是我国税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税收公平是指对同等条件的人实行同等的税收待遇。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横向公平是指经济情况相同、纳税能力相等的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也应相等。纵向公平是指经济情况不同、纳税能力不相等的纳税人,其税收负担亦应不同。从横向公平的角度来讲,同等条件的纳税人应承担相等的税收负担,不能因为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还是传统商务而有所区别。如果忽略了对电于商务的征税,对于从事传统商务的纳税人来说是显失公平的。所以,交易方式的不同不应作为税收差异的原因,对电于商务征税是有理论依据的。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伴随着电子商务所占市场份额的迅速扩展,电子商务税制框架建设倍受国际社会的关注。较典型的观点有:(1)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2)由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提出的"比特税"(Bit)免税只代表美国的自身利益,并不是解决问题的长远办法。事实证明,长期的免税极易导致商业竞争的扭曲,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和中性原则。"比特税"(Bit)是以信息流为征税对象的新税种,其虽然吻合信息经济的特点,但没有解决税收管辖权和常设机构难题。况且,以信息单位"Bit"作为征税对象会产生信息流量与税负成正比变化的矛盾,价值高而信息流量小的税负轻,价值低而信息流量大的税负重,税收的公平性大打折扣。本文认为税收理论的创新和税务机关内部网络信息技术的提高是解决电子商务征税的关键所在。
(一)税收理论创新
税收理论创新是在尊重传统税收理论的基础上,结合电子商务交易的特征,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的课征制度。
1、确立征税的连结因素
电子商务与传统税收理论冲突的焦点之一是电子商务虚拟性和无国界性,在其整个交易流程中找不到可以和其所在地理上的连结因素,各国政府也因此无法行确定税收管辖权。所以,选择既符合电子商务交易又能客观确定的连结因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确定连结因素可比照传统贸易,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等是传统贸易征税的连结点。电子商务交易虽具有虚拟性、无国界性,但通过恰当的管理是可以将其与具体的地理位置连结起来。可以采用税务机关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协作,在用户向服务商申请登记域名时,出示相关合法证件:工商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等,并将注册地、营业所在地、居住地在网址上明确标识,同时网络服务提供商留有备份。税务机关对所管辖区电子商务交易进行时时监控,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征税所需。
2、课征制度
电子商务是否开征新税,理论界早有争论。本文认为,从税收发展史上看,经济发展是税收变化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基础变化,即可使税基发生变化,继而使税种发生变化。在古代,受社会生产力发展限制,农业成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这种客观经济基础决定了农业生产者的收获物为征税对象的农业税成为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税种。而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私有制下的商品经济成为整个经济活动的主体,以商品流转额和私有财实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取代了农业税成为商品经济的主要税种。
经济基础 税基 税种
农业经济 农作物 农业税
商品经济 商品流转额、所得额 流转税、所得税
因此,开征新税的前提是经济基础发生实质性的变革。电子商务也是属于商品经济范畴,其交易内容与传统贸易并无实质性差别,只是交易形式有所创新。如传统贸易销售《英汉辞典》是以实物形式,电子商务只是将《英汉辞典》的内容转为数字化形式,利用网络销售;再如传统方式下,医生是面对面向病人提供医疗咨询服务,电子方式下,医生是通过网络传递咨询内容。从交易内容上并无差异,甚至可以说电子商务分割了商业企业和服务业的某些业务,因此可以认定电子商务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商品经济。对其开征新税从理论上看似乎缺乏说明力。稳妥而有效的办法是在原有税收制度基础上进行修改以适用于电子商务征税。征税对象是征税的直接依据。离线交易可以划为销售,征收增值税,而在线交易比较复杂。网络信息技术为电子商务搭建了一个交易平台,它包含了各行各业的商务活动;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销售;诊疗、咨询、会计、金融(保险、证券交易)及娱乐服务。对上述在线交易应分别确定为销售和提供服务;还是统一确定为销售和提供劳务,关键是它与传统贸易的税收负担是否平衡。税收中性原则是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依据,它强调税收课征方式不应影响投资者在经济决策上对于市场组织及商业活动的选择,以确保市场的运作仅依市场规则进行。那么对于同一类经济所得不论其交易的方式是电子商务还是传统贸易,应享受平等的税收政策,以避免同类经济行为因税负轻重不一而造成商业竞争的扭曲和税收的流失。因此,依据税收中性原则对在线交易的征税对象应分别归类:在线销售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等经济所得归类为销售,征收增值税;在线服务(金融、咨询、会计)应认定为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
(二)加强税务机关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利用
电子商务的隐蔽性及极大的流动性,使税务机关无从有效的掌握纳税人的真实资料。追踪、监查纳税资料成为电子商务征税的重中之重,这应有赖于税务机关内部网络信息技术的开发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的提高。(1)组成电子商务专家组,研发追踪、监察技术难题,设计软件程序。(2)在网上设立电子银行、电子税务局,确立纳税环节和应纳税额并即时征税。(3)各所属分局设电子商务科,对所属管辖区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实行时时监控并确定征税对象的具体金额,尤其是对有偷逃税款前科的纳税人重点监查。当然,税务机关追踪、监查的工作应得到相关的法律支持,应授予税务机关进入加密系统的权力。总之,电子商务征税方案的制定和顺利实施需要网络信息技术的配合,在技术难题解决之后将新技术运用到征税方案才能解决网络新技术给传统税收政策带来的新问题。
(三)国际社会达成统一共识
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和极大的流动性更需要国际社会的相互合作以协调国际税收关系和制止国际性的逃避税行为。(1)世界应建立一个全球的网域名称注册、分配与管理系统,该系统必须能充分反映网际网络的地域与功能多重的特性。(2)安全易用的电子交易支付系统是各国都愿意接受的,各国可先通过本国的中央银行制定管理规定,而后进行国际协商。在制定电子现金标准时应保证货币流量在税收上有迹可查,同时增加对电子现金追踪、监查的规定。(3)在尊重国际税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各国政府应加强合作,对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问题,跨国公司内部电子商务转让定价问题以及逃避税问题进行协商,制定相关准则,以确保各国的税收利益。(4)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应特别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分配问题,发达国家是电子商务的主要输出国,由于进口征税存在技术困难,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输入时失去了关税保护屏障,不公正的贸易会加剧世界的两极分化,这必然会使国际税收冲突愈加严重。因此,国际税收协定在保证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方面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四、电子商务税收的展望与评析
面对复杂而快速变化的电子商务,各国政府的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各国政府和各大国际组织也仍然在不断做出新的努力,谋求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妥善解决。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关于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税收对策的发展趋势可能有以下几点:
(-)在一定时期内,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措施将以现有的税收原则和税收制度为基础作调整,不太可能有大的变革。从各国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看,大多数国家对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持比较谨慎的态度。美国为保持其在电子商务中的绝对领先地位,在近期内不会开征新税。欧盟虽然认为可以对电子商务课征增值税,但也只是将现行的增值税规定稍加补充使其适用于电子商务。OECD也一再申明现行的税收原则基本适用于电子商务。这些在近代领导着世界税制改革走向的大国和大的国际组织的态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更重要的是,电子商务虽然对现行税收原则和税收制度的有效执行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并未从根本上动摇现行的公平、效率、中性等基本税收原则,所以现行的税收原则和税制在近期内不太可能有大的变革。
(二)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制定过程中,进行充分的国际协调至关重要。各国和各大国际性组织都是从各自的不同利益出发,研究和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在电子商务发展极其不均衡,利益基础差距很大的今天,各国将在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存在很大的分歧。这种分歧不仅存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因为利益的差别也存在着意见分歧。在未来几年电子商务政策的制定中,各国在有关政策制度上的协调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是保障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原则有效性、一致性的基础。不经协调的单方面举措将导致电子商务中税收管理的混乱。尤其是电子商务较发达的国家应避免过早出台过度的"自我保护"性税收政策。正如联合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税收协定范本在国际税收领域中已经发挥的重要作用那样,各大国际组织在充分协调的基础上制定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原则,将在处理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三)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不阻碍、乃至促进代表未来贸易方式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成为各国相关税收政策制定中的重要原则。电子商务因其本身的技术特征具有提高经济效率、减少流通环节、节约交易成本等优点。它是未来贸易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世界各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大多会考虑不阻碍乃至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国将不会坐视税收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国可能相继出台针对电子商务本身及其相关产业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使本国在电子商务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四)在处理常设机构概念的界定、所得性质的区分、无纸化交易等具体问题时,各国仍将围绕着以下原则性问题展开研究与政策法规的完善工作,这些问题包括:是居民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并重,还是转向单一的居民管辖权;以交易的实质确定是否征税,而不对不同的交易形式采取歧视的做法;以及对电子合同和账簿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等等。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比特税"方案既无法区分有无经营行为也无法区分所得的性质,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反对。
最后,针对电子商务本身的技术特征,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适时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试行一些征管方案也将是未来电子商务税收工作的一个趋势。电子商务条件下,税收征管中应征与现有技术条件下能征的矛盾将更为突出。因此,在解决该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的作用,使这些先进技术服务于税收原则、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并以之为依托,实现征管稽查的现代化。在税收征管中,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实现税收征管的网络化、信息化,开发自动的征管软件,并实现税务机关、金融部门的联网,以解决技术革命带来的税收问题势在必行,这也是高速创新的网络时代和知识经济的必然要求。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3:53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中国电子商务:一场由理念催生的革命
赵有广
过去了将近10个年头,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究竟是什么状态?应该如何描述?有人说它轰轰烈烈地发展,又有人说它悄无声息地前进;有人说它正在大张旗鼓地攻城掠地,又有人说它只是潜移默化地洇湿浸润。当生产者日益将生产过程以电子化的方式搞得来无影去无踪时,商场里却仍然是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当理论家们在深入地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模式时,有许多人却还不知道电子商务是什么。而当许多电子商务的理论家们经年累月也难得在网上买一次东西时,对电子商务毫不知晓的寻常人等却离不开用卡消费并不断在网上购物了。
那么,在中国,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究竟是什么样子的?电子商务在中国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发展现状?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非常实证性的分析。
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事物的发展总是先有实践,然后形成一定的理论,再由这一理论去指导更多的、更深入的实践。根据这一原则,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应该是先有实践,而后有理论;再由此理论去指导更多的实践,从而使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快、更好。
可实际情况如何呢?为了准确,我引用了一份关于2000年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的统计表,这大致可以反映出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见表1-1。
表1-1 2000年全球B2B、B2C电子商务营销额的不同统计
| 来 源
| 全球B2B电子商务(10亿美元)
| 美国网上消费者采购额(10亿美元)
| 亚洲互联网用户(百万)
|
| Emarketer
| 226
| 37.0
| 48.7
|
| Forrester
| 604
| 38.8
| ...
|
| IDC
| 213
| ...
| 40.0
|
| Gartner
| 403
| 29.3
| ...
|
| Morgan Stanley
| 200
| ...
| 82.0
|
| Jupiter
| ...
| 23.1
| 65.1
|
表1-1中,Forrester和Gartner对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估计乐观些。但就是以最乐观的Forrester的估计数字来计算,6040亿美元的B2B电子商务交易额,在全球的GDP总值也仅仅是%。而据IDC(国际数据公司)的估计,到2005年,全球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50357亿美元[1]。这5万多亿美元的交易额也仅占到全球GDP的%。
表1-1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尽管在专业人士的眼中,电子商务可以被描述为划时代的技术创造,它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可以颠覆传统交易模式的地步,但在实践中,电子商务的影响却仍然很小,其对经济的贡献率仍然很低。所以,我认为,目前电子商务的概念炒作,远甚于社会实践。在国外,电子商务仍然只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全世界范围内、更不平等、更多地获取剩余价值的新手段,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却仍然主要沿用传统的方法去生产和交易。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所说:"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信息和通信技术)已经降临,但是还没有普及。"[2]
在中国,2000年,"B2B交易达到92.9亿美元,B2C交易尚不明显――仅仅是4714万美元,电子商务交易仅仅占GDP的8.7%。[3]中国企业和消费者还没有充分做好电子化的准备,原因有很多,包括较高的互联网接入费用、对互联网服务的限制、缺乏全国性的信用卡系统、配送的缓慢和不确定、网络系统的不安全、对电子商务的利益缺乏了解,以及缺乏电子商务技术知识。为了推动电子商务的显著增长,主要的工作将不得不放在排除这些障碍上。"[4]对于中国来说,同样如此:我们在自上(政府)而下(企业)、由外(国)而(国)内、自理论界到实业界地推广电子商务。所以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电子商务是一场由理念催生的革命。
(二)一般性原因分析
为了说清楚这一问题,我在这里不得不主要依赖两份重要的报告,一份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该报告由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编写。另一份是《世界经济论坛2002~2003全球信息技术报告》。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的序言中这样说道:本报告阐述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对此进行了解,以便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的优势提高它们的经济地位。它还提供了有关电子商务的基本事实和数据,讨论了它们对于发展中国家相关部门的影响。
而《世界经济论坛2002~2003全球信息技术报告》建立了一些基本概念或范畴,用来分析一国信息技术发展的基本情况。其中我认为最适合本文使用的基本概念有三个。因为这三个基本概念与判断电子商务发展的情况有直接关系,甚至它们就是对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准确描述。这三个基本概念是"环境"、"准备度"和"使用"。
1."环境"。它包括市场、政策/监管和基础设施三个子概念。其中,市场是评估是否有适当的人力资源和辅助企业来支持知识社会;政策/监管是指国家给予的优先权反映在其政策与法律上,它们反过来会影响国家的增长率与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定义为一国ICT关键基础结构接入的可用性与质量水平。高质量的ICT接入基础设施可以推动这些技术的采用、使用与影响,从而进一步促进对基础设施的投资。
2."准备度"。它是指"一个国家的准备度衡量了经济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利用ICT潜力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具有众多因素的国家社区中特别重要,如个人使用ICT的相关技巧、公司的ICT接入与经济适用性、本地政府在服务过程中对ICT的使用。"
"个人准备度衡量一个国家的公民利用与受益于ICT的准备度。衡量这个指标的因素包括文盲率、访问互联网的方式与场所、个人连接程度。"
"企业准备度衡量企业参与和受益于ICT的准备度。目标不仅针对最大的公司,而且包括中小型企业以及其利用ICT和对员工培训ICT技能的意愿。"
"政府准备度衡量政府采用ICT的准备度,反映了决策机制与政府内部程序,以及政府上网的可行性。如果国家政策把ICT提到一个很高的优先级,则会在其长期和短期政策措施与法律中反映出来,鼓励人们部署和使用ICT。"。
3."使用"。这是衡量ICT对三大主体(个人、企业、政府)的影响程度。对使用的评估包括行为与生活方式改变、ICT引发的其他经济与非经济因素改变。个人使用表示公司采用与使用ICT的水平。这个信息的产生来源于对连接――增强技术运用的评估,如电话与互联网连接、互联网使用水平和网上消费情况;企业使用衡量一个国家所有企业部署采用ICT的水平。衡量企业使用的因素包括B2B与B2C电子商务水平、使用ICT从事营销活动与网上交易水平;政府使用是一国政府使用ICT的水平。政府除了提高ICT优先级之外,还可以自己利用ICT。这种使用可以帮助政府理顺对公民的服务,提高总体职能。衡量政府使用的因素包括企业与政府的交易额以及政府是否上网。
"世界经济论坛2002-2003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提供的这样一些基础性数据可以让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的信息技术发展在世界上所处的位置(该报告确定了世界上的82个国家和地区为测评对象)。
表1-2 中国电子商务准备度细项指标统计数据一览
| 分 值 及 排 名
项 目
| 82个测评 对象的 平均分
| 最高对象 分值
| 中国 的分值
| 中国在82个 测评对象中 的排名
|
| 总体基础设施质量(1-7) 1=既少也差,7=世界一流
| 4.20
| 瑞士6.73
| 3.37
| 54
|
| 专业化IT服务的本地可用性 (1-7) 1=没有,7=世界一流
| 4.85
| 美国6.55
| 4.34
| 59
|
| 安全的互联网服务器数
| 30.69
| 冰岛274.02
| 0.14
| 74
|
| 宽带接入的可用性(1-7) 1=无,7=普及
| 4.07
| 芬兰6.35
| 2.92
| 72
|
| 公共互联网接入(1-7) 1=很有限,7=很普及
| 3.82
| 冰岛6.38
| 2.83
| 69
|
| 政府网上服务(1-7) 1=无,7=通常可以获得
| 3.72
| 新加坡6.36
| 3.50
| 42
|
| 企业内部网完善程度(1-7) 1=比其他本地公司差, 7=世界一流
| 2.85
| 德国4.03
| 2.61
| 52
|
| 宽带用户线数(百人平均)
| 3.62
| 韩国50.80
| 0.50
| 33
|
| 使用互联网人数(百人平均)
| 38.44
| 新加坡196.80
| 7.90
| 62
|
| 使用在线支付系统(1-7) 1=无,7=大多数人使用
| 3.64
| 芬兰6.19
| 3.17
| 57
|
| 每户ICT支出(每月美元数)
| 27.05
| 美国53.20
| 9.31
| 77
|
| 国际市场上的国内软件公司 (1-7)1=差,7=好
| 4.34
| 美国6.51
| 4.60
| 34
|
| 国内IT硬件制造情况(1-7) 1=无,7=很多(最先进)
| 3.51
| 美国6.66
| 4.31
| 24
|
| ICT支出(占GDP百分比)
| 6.45
| 新西兰13.60
| 5.40
| 52
|
| 用互联网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协调(1-7) 1=无改变,7=大大提高
| 3.70
| 芬兰5.22
| 3.33
| 65
|
| 使用互联网进行一般研究 (1-5)1=比其他本地公司差,5=世界一流
| 2.88
| 德国3.92
| 2.40
| 69
|
| 采用电子商务的企业(百分比)
| 0.20
| 瑞典0.64
| 0.33
| 9
|
| 网络营销的完善度(1-5) 1=比其他本地公司差, 5=世界一流
| 2.35
| 德国3.59
| 2.29
| 41
|
| 无线电子商务应用程度(1-7) 1=否,7=是,世界一流的应用
| 2.48
| 德国4.31
| 2.06
| 53
|
| 用电子邮件进行内部联系(百分比)1=0%,7=100%
| 4.37
| 瑞典5.84
| 2.78
| 74
|
| 用电子邮件进行外部联系(百分比)1=0%,7=100%
| 3.88
| 新加坡4.91
| 2.81
| 79
|
| 公司建立网页的普及程度 1=很少,7=常用,世界一流
| 5.00
| 芬兰6.94
| 3.61
| 70
|
| 与政府进行网上交易(1-5) 1=比其他本地公司差,5=世界一流
| 2.17
| 芬兰3.00
| 2.14
| 47
|
| 政府网上服务(1-7) 1=无,7=通常可以获得
| 3.72
| 新加坡6.36
| 3.50
| 42
|
| 政府促进ICT的成功程度(1-7)1=不很成功,7=高度成功
| 3.79
| 新加坡5.76
| 4.70
| 13
|
其中,加下划线的数字表明中国高于82个测评对象平均分的项目。
将上述各细项指标的具体值汇总,我们便可以得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情况,并可以用下表反映出来。在82个测评对象中,"世界经济论坛2002-2003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确定最高分为7分,最低分为1分。则中国的指数分值及排名情况见表1-3。
表1-3 中国三大指标排名情况一览
| 分 值 及 排 名
项 目
| 82个测评 对象最高分
| 中国 的分值
| 中国在82个测评对象中的排名
| |
| 环境指数
| 市场
| 美国6.08
| 3.20
| 50
|
| 政策/监管
| 新加坡5.86
| 3.91
| 52
| |
| 基础设施
| 冰岛5.94
| 3.36
| 53
| |
| 准备度指数
| 个人准备度
| 芬兰6.71
| 3.96
| 69
|
| 企业准备度
| 美国6.65
| 4.38
| 41
| |
| 政府准备度
| 新加坡7.00
| 5.14
| 14
| |
| 使用指数
| 个人使用指数
| 韩国5.19
| 1.95
| 61
|
| 企业使用指数
| 德国6.19
| 2.98
| 72
| |
| 政府使用指数
| 芬兰5.19
| 4.44
| 33
| |
表1-3中,在9个测评指数中,我国的政府准备度指数位居第14位,非常靠前;其次是政府使用指数,位居第33,也比较靠前。其他的7项指数就都居于后列了。这个测评结果在我国有着可靠的实际对应情况可以证明。上述测评结果说明了在我国,电子商务是由理念催生的革命。
二、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
根据以上数据揭示的情况,我也给电子商务进行以下定义:中国的电子商务,是一场由理念催生的、由理论到实践、由政府到企业、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软件技术推广的商务运动。
这一定义中使用了"运动"、"推广"这两个概念,这符合中国各项社会实践发展的一般规律。既然是推广,则它就呈现出运动的态势,"推广"与企业自发地学习、模仿在方向上是完全相反的。这一定义力图说明中国的电子商务具有"三热、两冷"的特征。所谓"三热"是指政府热、理论界热、IT界热;所谓两冷,是指企业冷、个人冷。这也构成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
(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政府"热"现象
政府热是指中国的电子商务,是由政府投资、推广实施的。从上表中的数字也可以管窥:在个人、企业和政府的准备度指数中,政府的值最高,个人最小。在使用指数中,政府最高,个人最小。可以明显地判断出:在我国,政府比个人和企业要更加关注电子商务的实施。也就是说,就如同绝大多数活动(不管是政治的还是经济的)在我国都是由政府先开展并推广一样,电子商务也更多地由政府来推动甚至投资。这一投资从1992年开始在我国推广实施的EDI开始,一直发展到后来持续地在电信基础设施上注入资金。而且,在我国的"政府热"中,明显地看出我们实施电子商务具有中国进行任何一项建设所具有的特征: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交错重叠、且往往以政府行为居主导地位。电信业的投资是如此,"三金工程"是如此,政府上网如此,甚至企业上网也是由政府以带有行政命令色彩的形式要求开展的。政府热的集中表现是发展电子商务,写进了党和政府的正式文件。
(二)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理论界"热"现象
理论界热是指理论界有炒作电子商务的很深迹象。中国的理论界在将向国内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理论、国外的经验等方面,功不可没。但是理论界同样受到改革开放以来各界所共同形成的浮躁情绪的影响,对于电子商务在中国的推广中,有很强的概念炒作、效果的夸张和技术上的神秘化倾向。
1.所谓概念的炒作,是指在还没有探索出一个有效的盈利模式的情况下,就大谈特谈电子商务盈利的可能性,并将其挂上高科技的旗帜,将其等同于高科技产品的创新,以高回报的诱饵,让不了解内情的中国普通百姓和企业去大把大把地"烧"钱。在语义上,夸大"电子"的比重,弱化"商务"的功能,有偷换概念或者以偏概全的嫌疑。大部分学者、专家在介绍电子商务时,没有指出其历史继承性,特别是没有指出"电子"手段其实是很宽泛的概念,它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互联网出现之前的电话、电报、传真等等,其实都是电子商务所使用的手段,而且现在也还在继续使用。这种宣传、介绍使人觉得不用互联网,就不是电子商务,造成了对电子商务极大的误解。实际上,在《福布斯》杂志评选的25个产业两百家大型B2B网络公司的名单中,顶尖的B2B公司并不是纯粹的网络公司,而是象IBM、ORACLE、CISCO等拥有传统IT产业背景的知名企业。
2.所谓效果的夸张,是指将电子商务的功能,特别是盈利的可能过分虚饰,好像只要一搞电子商务,马上就可以赚到大把的钞票。这种宣传也造成了我国在1999年前后的"烧钱"建网站的热潮。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大量网站倒闭,甚至连著名的my8848网站也倒闭了。更为严重的是,网站的倒闭使普通百姓、大量的企业刚刚兴起的对电子商务的兴趣,遭到了兜头一盆冷水,使电子商务在中国刚上路就遇到了不大不小的挫折。搜狐网2001年11月21日的一篇报道说:My8848人去楼空事件,既出乎人们的预料,又在其自身不良发展的情理之中,不管善良的人们给投资者和经营者以怎样的原谅,但也无法掩饰My8848给中国电子商务抹上的耻辱一笔。
效果的夸张在企业那里倒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因为企业经营者会本能地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不会被迷惑;而当网站纷纷倒闭时,前期保持冷静的企业却纷纷额手相庆没有跟风。电子商务发展中出现的波折,本来应该说是正常的。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如此。只不过许多业内人士在电子商务刚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太过乐观,太过一厢情愿,加上现代炒作之风的推波助澜,结果在出现波折时,情绪上一时转不过弯来,导致唱衰电子商务的情绪被非正常地放大了。
3.所谓技术上的神秘化,是指人为地将电子商务所涉及到的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复杂化,把许多一知就会的知识、技能都搞得让人很难"知道",将进入壁垒人为地筑高,以造成电子商务中的技术至上的假象。因为越是神秘化,越是容易夸张其效果,也就越是容易"筹"到大把的钱来"烧"。
可见,理论界在电子商务在中国的推广、普及方面,固然功不可没,但其失误之处同样需要深刻检讨。
理论界电子商务热还有一个表现形式:教育界大办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甚至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专业教育,对电子商务在中国一定程度上的虚热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2000年起,中国高校争相开办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到2004年,中国一共有183所高校开设了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在机构设置上,许多学校设置了电子商务系甚至学院。而电子商务开展得最普及也最有效的美国,竟然没有一所学校开设电子商务本科专业(2004·成都第二届中美电子商务高层论坛)。
在教育模式上,绝大多数学校的电子商务教育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上,尽管进行了许多努力,但还是没有能找到很好的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模式。因为在我国开办电子商务专业所依托的原有的系、院非常繁杂:有计算机系(院)、信息管理系(院)、工商管理系(院)、经济系(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院)等。这些系(院)都尽可能利用本单位原有的师资力量来开办电子商务专业。对电子商务专业进行定位主要就是依托原系、各取所需、发挥专长、避已所短,结果是,电子商务专业的定位各不相同,实验课程安排不一致,电子商务实验室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也不相同。结果在课程体系上,五花八门,搞得电子商务专业"四不像"。
(三)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IT界"热"现象
这与理论界电子商务"发热"有直接关系。理论界的鼓噪使IT界跟着发热。信息技术革命在中国实际上也开始于改革开放以后,但真正引起广大百姓的认识和重视是在90年代,信息技术界突然发现了一块用武之地。特别是1994年NCFC工程通过美国Sprint公司连入Internet的64K国际专线开通,实现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中国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有Internet的国家之后,IT界沸腾了。当然,就信息产业本身的发展而言,就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而言,信息技术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了历史性的丰功伟绩。但是这种情况却引发了一个副作用:技术至上论或技术决定论。具体到电子商务领域,甚至产生一种认识:硬件、网络、软件可以代替人的活动;只要这些东西具备,搞好电子商务指日可待。
实际上,到底什么是电子商务?我在这里再进行一下最简单地定义:电子商务就是商务。这好像等于没有回答什么是电子商务,但它恰恰指出了电子商务的最一般的本质,恰恰说明电子商务并不具有太多的复杂性,恰恰说明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以计算机技术的复杂性、以电子商务的电子化特征及手段去掩盖甚至排除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联系,显然将电子商务这种复杂的人类活动简单化了,不具有任何理论依据。在电子商务实践中,商务为本、技术为用,人的活动为主、技术的活动为辅,仍然是不能违逆的基本原则。商品经济几千年的交易历史不会因为一种新技术的出现而被割断其发展的脉络;交易体系会有创新,交易模式也会有某些本质的变化,但绝对不会独立于传统的交易体系之外而重新建立一套新的交易体系。即使非常标准化的电子数据交换(EDI)系统,也只能解决例行的、重复的、程序化的交易。
(四)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企业界"冷"现象
企业冷是指企业并没有主动地要求上网,特别是主动地在网上开展经营活动。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的准备度是政府准备度的85.21%。更重要的是,企业的准备度,也仅仅是"准备"而已,企业并没有从"准备"阶段,真正进入实施阶段。所以,"使用"指数上,企业的"使用"指数占政府使用指数的67.12%。这也就反映出了企业的"冷"。反映企业"冷"的一个重要指标是B2B交易额的过小。见表1-4。
表1-4 2000-2004年各地区计划的B2B电子商务(预测)
|
| 2000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4年占全球B2B 电子商务的百分比
|
| 北美
| 159.2
| 316.8
| 563.9
| 964.3
| 1600.8
| 57.7
|
| 亚太地区
| 36.2
| 68.6
| 121.2
| 199.3
| 300.6
| 10.8
|
| 欧洲
| 26.2
| 52.4
| 132.7
| 334.1
| 797.3
| 28.7
|
| 拉丁美洲
| 2.9
| 7.9
| 17.4
| 33.6
| 58.4
| 2.1
|
| 非洲/中东
| 1.7
| 3.2
| 5.9
| 10.6
| 17.7
| 0.6
|
| 总计
| 226.2
| 448.9
| 841.1
| 1541.9
| 2774.8
| 100.0
|
而据《电子商务年鉴》(2002,第514页),中国2002年B2B电子商务交易额是1103.6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总值104790.6亿元的1.05%。B2B电子商务根本就是由企业实施的交易方式,其交易额过小,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显然很小。即使按照《电子商务年鉴·2002》的预测,B2B电子商务的增长率是超过17%,是GDP增长率的2倍,短期内,B2B交易量也不会有太大的增长。
当然,中国的企业看起来并不"冷",因为从"表1-2中国电子商务准备度细项指标统计数据一览"中可以看到中国采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在82个考评对象中排名第9,相当靠前。是中国仅有的3个超过平均分的项目之一。但是,采用电子商务却不能形成相应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这显然说明中国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效率低下,或者是只有电子商务之"名",而无电子商务之"实"。"名"是指大部分中国企业在网上都有一个网站,有几张网页,好一点的还有一张电子订货单,统计时,报上去,也是所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了;而"实"却是这些网站内容甚至几年也不更新一次,其使用率几乎没有,所谓电子商务订货单,根本不被企业关注。统计部门在统计时,对于企业网站的更新率几乎不做统计,对于利用网站开展电子商务获得的实际利益,更是大而化之。
(五)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消费者"冷"现象
个人冷是指上网购物者并不多,特别是对于上网购物感兴趣的人并不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04年7月15日在北京发布了第十三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在宏观上的各项数据均保持快速增长的速度,到2003年年底,我国网民数达到了7950万,但在网民特征的调查方面,我国网民表现出三大特征:一是男性、未婚者、35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体,二是大学本科以下低收入者占大多数,三是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比其他职业的人要多。这三大特征决定了网上B2C这部分电子商务的发展严重地缺乏基础。因为这里所涉及到的对象,大都是没有购物决策权的人,或者有购物决策权但却是低收入者;而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则显然不是去购物。关于这一点,请见表1-5。
表1-5 上网用户的月收入情况(单位:元)
| 500元以下
| 501-1000
| 1001-1500
| 1501-2000
| 2001-2500
| 2501-3000
|
| 27.7%
| 16.3%
| 13.2%
| 9.6%
| 6.2%
| 6.4%
|
| 3001-4000
| 4001-5000
| 5001-6000
| 6001-10000
| 10000元以上
| 无收入
|
| 4.4%
| 1.7%
| 1.3%
| 1.1%
| 0.8%
| 11.3
|
表1-5反映出的情况是:无收入上网者、收入500元以下的上网用户占到了全部用户的39%,加上收入1000元以下的用户合计是55.3%。而高收入者(月收入4000元以上)仅占上网用户的4.9%。根据经济学原理,收入越是低,其收入的边际效用就越高,即说白了,他的钱就越当钱用,而他愿意用这宝贵的钱去冒险的可能性就越小。特别是就现在人们对网上购物的安全性的判断,低收入者甘愿冒险的可能性就更小。这也就决定了B2C电子商务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发展。
2004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还提供了几个调查结果,也能够说明B2C的发展情况。见表1-6。
表1-6 与B2C有关的几个调查结果[5]
| 1.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是: 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28.9% 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 7.3%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 43.8% 付款不方便: 6.8% 送货不及时: 6.5% 价格不够诱人: 6.0% 其它: 0.7%
| 2.用户在最近一年内是否通过购物网站(包括"网上商城"、"网上商店"等)购买过商品或服务: 是: 37.8% 否: 62.2%
|
| 3.用户是否经常访问购物网站(包括"网上商城"、"网上商店"等) 经常访问: 16.7% 有时访问: 32.5% 很少访问: 38.6% 从来不访问: 12.2%
| 4、用户未来一年内是否会进行网络购物: 肯定会: 24.6% 可能会: 33.4% 不好说: 26.9% 可能不会: 9.6% 肯定不会: 5.5%
|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普通用户来说,对网上购物的安全性和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的担忧占到了网上交易存在问题的72.7%。而问题2中,用户在最近一年中没有通过购物网站购买过商品或服务的总数竟达到了62.2%。问题3反映对于购物网站的访问量并不多。而问题4中反映未来一年内肯定会上网购物的人数仍然占不到四分之一。这几个数据虽然不多,但已能够充分反映B2C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的现状以及未来(一年内)发展的趋势。
虽然报告也指出,与半年前相比,网民在特征结构上正在向合理和平衡的方向发展。女性、已婚者、35岁以上的网民分布显出很好的增长势头,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网民和个人收入在2000以上的网民所占比例略有回升等等,但却不能提供具体数字,没有说服力。
总之,中国的B2C交易额,按《电子商务年鉴·2002》的统计(预测),2001年是13亿元人民币,2002年是50亿元人民币,2003年是136亿元人民币。而2002年我国社会零售额是40910.5亿元,B2C交易额仅占其0.12%。
三、结论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以上三热两冷现象。这告诉我们,电子商务的发展在中国仍然停留在理念的宣传、灌输阶段。不论是B2B还是B2C电子商务,都还不能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
对于电子商务在发展中国家的作用,一些国际组织的报告倒是比较客观。如:"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可以带来参与国际贸易的新机会。但是,尽管建立一个网站打开了通向全球化市场的窗口,它并不能取代一项全面的出口策略:产品是否符合国外的需求?其他市场对公司的产品采用什么法规和标准?运输、保险和关税将对产品竞争力产生什么影响?公司员工做好应对国外消费者的准备了吗?这些类似的问题必须与电子商务项目有关纯技术方面的问题同时得到解决。"[6]同时得到解决可能是比较低的要求,严格说起来,关键倒不是纯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是报告所提到的其他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恰好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
[1] 《中国电子商务年鉴·2002》,第515页。
[2]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序言》。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年。
[3] 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此处《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使用的数据,与我后边使用的《电子商务年鉴·2002》中的数据有误差。B2B的误差小一些,B2C的误差大一些。但电子商务交易占GDP的8.7%,这显然是错误的。根据2000年的数据,应该是0.87%比较准确。
[4]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第26页,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年。
[5] 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其中的调查部分设计了很多题目,都有各自的题目编号。我在选择使用这些材料时,重新编了号。
[6] 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第6页,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编,朱娟英、杨冰之译,2003年1月,人民邮电出版社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8日, 星期二 13:4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序幕
世界上对电子商务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的电子商务及其研究起步更晚些,但进展还是比较快的。在1997年底亚太经合组织非正式首脑会议上,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提出了一个议案,敦促世界各国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议案引起了全球首脑的关注,有识之士指出,在电子商务问题上,迟疑一步就可能失去市场,失去机会。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于1998年11月18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就电子商务问题发言时说,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其应用推广将给各成员国家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在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的发展非常迅速,据美国前总统的Internet高级顾问Ira Magziner说,美国1995年网上购买量仅有5亿美元,到2002年,这个数字将达到3000亿美元。目前,电子商务正处在空前的发展时期,如果企业的商务活动忽视了信息化手段,可能不久就会出现"无商可务"的尴尬局面。据美国IDC估算,未来几年内,全球电子商务将快速发展,其增速将超过50%,2006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最多可达12万亿美元。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年时间,但是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国策的驱动下,随着全面实施WTO最后期限的临近,其发展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并出现了强劲的增长态势。但是,与电子商务几何级发展很不相称的是,电子商务人才极为短缺,仅上海一地,从事电子商务的人才缺口就高达15万人,专家预计,未来10年,中国电子商务人才缺口为200多万。随着Internet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和扩展,网络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经广泛地渗透到了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传统经济的运作模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电子商务师,这种能够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到商务管理、又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早已成为职场你争我抢的新宠。
为了切实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的人才瓶颈,更好地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积极推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体系在全国的开展,提高我国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就业竞争能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4年5月14日下午在京举行新闻吹风会,宣布"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正式启动",拉开了"2004中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的帷幕。本次大赛是以"电子商务·职业·体验"为主题,首次由政府主办,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全国性、综合性大赛,是"2004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中的一项国家级竞赛活动。其目的是选拔和鼓励优秀电子商务职业人才,并藉此促进电子商务职业人才的就业与发展。主要是围绕电子商务从业者和职业环境(电子商务业务、技术、产品和服务,以及应用企业、技术提供商、人才培养和服务机构、行业管理机构等元素组成的职业环境)进行的重要赛事。本届大赛具有以下特点:
权威性:大赛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国家级一类竞赛,金奖选手可以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的荣誉称号。大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文(关于举办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的通知 劳社部函 [2004] 84号),张小建副部长出任大赛全国组委会主任,于法鸣(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和陈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为副主任,宋建(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担任秘书长,同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级赛区组委会。大赛自开赛以来,得到了全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全国广大高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强有力支持和热情参与。
广泛性:本届大赛以"电子商务*职业*体验"为主题,吸引了中央电视台、各大中央级平面媒体和网络传媒的加盟,在全国各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掀起了一个普及应用、宣传推广电子商务的"体验"热潮。开赛仅仅10多天,就有来自北京、天津、广东、海南、江西、云南、安徽、吉林等20多个省市的1500多名选手参加资格赛竞赛,大赛官方网站的日均访问量已达10万人次以上。在大赛组委会的精心策划下,个人赛和团体赛的参赛人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加上大赛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预计影响到的受众群体将以亿计,成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一次继往开来、规模空前的节日盛事。
新颖性:本届大赛命题主要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为基础,根据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适当增加电子商务在实际网络环境的操作技能测试、具体案例分析和规划建设等竞赛内容,突出知识性、应用性和创新性,通过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考核电子商务职业人员的综合能力。
奖项多:大赛对获得个人赛全国决赛命题前五名的选手,由劳动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 的政府荣誉称号,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品、奖金及金奖证书。对在资格赛、技能赛、省选拔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人员将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作为政府主办的最高规格的国家级一类竞赛,在大赛组委会的精心策划和媒体的广泛参与下,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大赛工作自五月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来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江西、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广西、四川、浙江、安徽、福建、陕西、云南、新疆等24个赛区政府部门和全国广大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尤其受到大学生们的热烈欢迎。大赛网站仅开通三天,全国就有四百多名大学生踊跃报名参赛,盛况空前。
竞赛活动从报名组织到参赛形式及赛事管理将充分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前期报名与选拔均采用网上形式,参赛者可以通过"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网站(http://dasai.chinact.org.cn)" 进行在线报名。大赛从7月份一直持续到12月初,持续时间长达六个月。权威的大赛、鲜明的主题、庞大的受众群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必将对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大赛设了‘个人赛'和‘团体系列专题赛'两项赛事。其中,个人赛按资格赛、技能赛、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四个阶段依次进行;资格赛设网上理论知识过关测试等竞赛内容。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为资格赛竞赛阶段;2004年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为技能赛阶段;2004年9月15日至11月6日为省选拔竞赛阶段。2004年11月20日至2004年12月3号,"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全国决赛"将在北京举行。团体赛将根据社会热点和志愿企业的实际需求选择若干专题,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比赛。大赛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内容考核选手外,还将通过网上测试和命题设计等方式重点考察选手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竞赛选拔电子商务高技能人才,并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系列专题赛"既是电子商务职业人才团队展示其技能水平和合作能力的舞台,也是各种电子商务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展示宣传自己,推广试用新业务的理想参与空间。各提供商可以自己的优秀技术、产品和服务作为竞赛命题,组织参赛者充分讨论和广泛试用,借助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宣传(也可根据厂商要求协商宣传计划),利用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行宣传和推广。
对于已经或即将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系列专题赛"也是一个体验电子商务的理想机会,企业可提供具体资料和需解决的问题作为竞赛命题的内容,参赛者将分别对这些问题提出技术方案、模拟系统等解决方案,企业相当于利用大赛平台进行了一次实施电子商务的预演。
本次大赛通过比赛内容、比赛形式和赛程赛制的精心设计,都体现了"尽可能贴近实际、尽可能透明化、尽可能突出互动体验效果"的原则,为电子商务职业人才、电子商务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和应用企业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和宣传推广的平台,是电子商务领域规模空前的一次集体亮相和全面展示,使公众尤其是广大传统企业经营者对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实施工作,在电子商务规划设计工作、开发建设工作、电子商务业务运营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应该设置什么样的专业岗位,应该选拔什么样的人员来从事这些岗位,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从而使学习电子商务专业的,或接受过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专业培训、鉴定的人才在企业中找到准确的定位。
在比赛的同时,还将举办以下活动:
u "中国电子商务体验日"
u "电子商务专题人才网上交流会"
u "电子商务成果网上展示会"
u "电子商务发展与人才培养网上论坛"
u 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决赛暨总结表彰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体验日"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面向全国8700万网民,引领电子商务时代潮流,第一次大规模拉近电子商务与大众的距离。"体验日"将选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商务服务和产品供大众尝试和体验,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各赛区的组织机构和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尽可能多的参与者集中在同一天进行体验活动,以达到宣传和普及的目的。对于参加"体验日"活动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绝好的宣传推广机会。作为大赛吸引全国公众参与和扩展媒体报道空间的活动,"中国电子商务体验日"将成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一次规模空前的盛事。
"电子商务职业人才网上交流会"是大赛组委会为方便电子商务职业人才和企业之间沟通、促进电子商务职业人才就业的一个专门平台。针对一个专门职业的人才,创办一个专门的人才交流网站平台,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关注的事情,该平台依托具有政府背景和良好公信力的大赛组委会,全力打造中国电子商务人才交流第一品牌。
"电子商务成果网上展示会"是大赛组委会为全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开设的网上大展台,该展会将长期保留,伴随着两年一届的电子商务大赛,借助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广泛参与,"电子商务成果网上展示会"将成为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最大的网上博览会。
"电子商务发展与人才培养网上论坛"是大赛组委会为全国学术界、教育界、企业界关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专家、学者和资深人士提供的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大讨论的阵地,该论坛将长期保留,为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与人才培养提供借鉴和指导。
大赛组委会精心策划,竭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配合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促使全国公众和企事业单位能直接间接参与或通过媒体充分了解和体验电子商务的建设过程、实施过程和应用过程的方方面面,为全国电子商务职业人才提供一个在全国公众面前检验和展示自身职业技能水平的大舞台;为全国学术界、教育界、企业界关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专家、学者和资深人士开设一个关于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和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大讨论的大讲台;为全国乃至全球电子商务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搭建一个展示和宣传推广最新成果的大展台。
确保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大赛组委会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成员为基础,广泛聘请电子商务领域的权威专家教授及企业资深专业人员组成,比赛的管理和赛事运行支持将以"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为基础。
在以技能为竞赛活动的主线同时,还配合组织了大赛会刊出版、大赛论坛、研讨会和中国电子商务体验日等相关活动。 同时为了大赛的有序进行,加强电子商务师职业竞赛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裁判员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及执裁技能,提高裁判工作质量,保证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公正有序地进行,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于九月中旬在京举办了"电子商务师职业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
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大赛全国组委会、评审专家组等相关人员,将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竞赛制度进行介绍;分析职业技能竞赛裁判行为;讲解决赛技术文件与竞赛规则等。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的人员将由劳动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证书和胸卡。这样大赛所有环节就展开了。
通过对本届竞赛产生的优秀电子商务技能人才的重视将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从业人员及后备力量产生激励作用。对于电子商务职业人才的成长和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7:41 回复(5)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后记
个人赛决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关系到中国信息产业的整体进步;而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是推进中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基础。这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启动半年多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培训部门以及相关协作单位,以空前的热情投入到这项全新的赛事当中,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工作,充分体现出电子商务这一朝阳事业的蓬勃发展。本次大赛旨在提高中国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不仅普及了电子商务职业技能、技术成果和应用经验,同时,也选拨了一优秀的电子商务技能人才,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整个电子商务领域的从业人员及后备力量也产生激励作用。不少赛区在大赛组织工作中积极探索,精益求精,出色地组织了各个阶段的赛事活动,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敬意。大赛(个人赛)赢得了广泛地社会影响力,吸引了全国四万多名选手报名参赛,全国各地的职业精英、优秀学子经过各阶段的激励角逐,有23个省级赛区的69名选手入围参加了全国决赛,他们之中诞生了我国第一批获得电子商务师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其成绩是喜人的,这对我国电子商务职业的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获得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个人赛)全国决赛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选手,是他们所在省市区的骄傲,也是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的骄傲。
中国首届电子商务大赛注重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相结合,全国决赛采用设计方案及作品、案例分析、现场答辩与网络营销实务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是入围本大赛决赛的选手,都将分别获得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并颁发个人赛优秀奖的电子商务师一级、二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授于高级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和助理电子商务师称号。此次大赛共诞生个人赛金奖(全国技术能手)5名,个人赛银奖45名,个人赛优秀奖19名 ,赛区最佳组织奖8名,赛区优秀组织奖15名,赛区先进参赛机构奖23名。
回顾整个大赛,每阶段取得的成果是值得骄傲的,从资格赛到最后总决赛,点点滴滴,一步一步,都有令人可喜的佳作出现。资格赛是大众参与,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限制,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社会人员均可报名,选手共18784名选手通过大赛网站竞赛系统进行了比赛,选手们充分施展各自的才华和学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电子商务师理论知识部分的网上竞赛,共有11030名选手顺利通过资格赛,7754人未通过资格赛竞赛,这样全国平均通过率为60%。比赛是阶梯式的,技能赛必须是参加资格赛合格的选手,没有职业等级限制,在5215名选手报名参赛的信息,最终有1910名选手通过技能赛。在省级选拔赛中,来自23个赛区的1628名选手报名参赛,到最后有69人入围决赛。他们的参赛作品对日后的电子商务系统建设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同时在决赛后,获奖选手,获奖赛区的代表与电子商务专家们在一起探讨电子商务的明天,研究电子商务师教材的标准,交流电子商务师培训的方法经验,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不仅活跃了颁奖节日气氛,还使各位与会者满载着收获,也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基础。
大赛的成功举办让更多电子商务专业学生,从业人员和最大范围的电子商务兴趣爱好者共同参与进来,唤起全社会学习和体验电子商务的热潮,形成尊重技能和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繁荣发展。
- 作者: liuchangonline 2004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7:2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